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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报披露新增多项内容

2006-01-19 11:02 次阅读

    为了帮助上市公司做好2005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上证所举办了培训班,沪市近800家上市公司参加了培训。

  与往年披露年度报告相比,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对2005年《年报披露准则》做了较大修订。新增和修订了以下内容:加强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声明;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修订了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的披露要求,新增了报告期末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特殊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情况;适当调整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披露要求;调整了上市公司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要求;简化了部分披露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