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不良资产被喻为金融废墟,然而,这个废墟里却蕴藏着许多融资“金矿”,等待着民企去挖掘…… 尽管中国的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复杂,但对那些需要它的人来说,可谓是一座“宝矿”。 因为不论不良资产的出售者是银行还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们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的确定债权、发现财产、评估作价、出售变现等环节皆需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代理。尽管看起来前台主配角无限风光,但中介机构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并且成为不可缺少的一环。 就拿律师事务所来说吧,律师事务所在不良资产操作中可分为买方顾问和卖方顾问两方面。 如果作为买方顾问,律师事务所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首先要做的取决于委托人的尽职调查。其间要确定不良贷款债务人、资产担保人、贷款年限,如果是不动产,还要弄清楚质押登记情况。要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情况,何时起诉、判决、执行、财产查封、债权人的追债情况和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其后是为买家提供处置意见,例如怎样受让债权、受让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债权如何实现等。待买家确认以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便是协助买家进行受让谈判;买方和卖方形成转让的各种法律文件,而后进行升华完善实施框架,这个阶段主要有与卖家成立合资公司等。 而作为卖方顾问,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协助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资产打包前的债权分类,帮助银行、证券公司做资产证券化的方案。 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为卖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这就需要与国内不良资产的出售方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好,确定好放入资产包的资产种类;收集整理相关的信息,向买方提供最完善的贷款档案。 除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参与程度较高的中介机构以外,产权交易所好比一个产品销售平台,占据着重要位置。 中介机构是开展不良资产业务需要借助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若想在不良资产中“掘到金”,必须重视并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力量。 本报特约评论员李春洪(作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