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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后年国际化

2005-11-07 10:06 次阅读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昨日在沪透露,从2007年1月1日起,一个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接轨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将在国内大中型企业全面推开,新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构成,而小企业则单独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在2006年2月,新准则有望向国内外公布。

  观察人士称,新准则的实施将令海外投资方更容易读懂国内企业的财务报告,此举有望增加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筹码”。

    昨日,刘玉廷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5年度CFO论坛上表示,新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之中。财政部已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布了20余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对现行16项会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

    刘玉廷表示,今年10月,财政部曾专门就上述20余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和现行16项会计准则的修订,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征求意见,双方对各项条款逐一进行了讨论,在诸多方面达成共识。

    刘玉廷特别提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修订中的新准则存在一些看法,主要集中在企业合并、关联方及其交易披露、资产减值及政府补贴4大方面。11月,财政部将专门就上述事项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一步沟通,并在达成共识后发表联合声明。

    刘玉廷表示,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目标是要涵盖国家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准则还将力争成为一个与国际趋同的独立体系。

    据介绍,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合并、重组的案例,相当一部分类似于股权联营,必须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且这部分合并案例往往不是企业之间独立完成的,因此不能完全按照国际准则当中的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处理。新会计准则将考虑保留同营下的股权合并(类似于股权联营)。

    准则体系将仍然规定国有企业、国家控制企业之间不能生成为关联方,它们的交易不算作关联交易来处理,除非之间具有投资关系。此外,“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资产减值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政府补贴也将视为资产工具处理,体现国家的一种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