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4]2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落实财政厅党组对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要求,根据协会2024年工作部署,决定对我省行业业务数据进行填报统计,以更好地服务我省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业务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
1.填报内容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事务所开展业务的各项数据;
2.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对我省行业发展的判断,请事务所务必安排懂业务的人员按要求准确填报,信息失真将计入综合评价扣分项;
3.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人员填报并初核,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防止错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请填报人员务必在表头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4. 填报表命名格式为:地市名称+事务所名称+数据填报表;
5.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须填报并说明;
6. 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完整,于2024年4月1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数据填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guanbuxin@hebicpa.org.cn。
联系人:监管部 池玉 刘国义
电 话:0311—83939360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