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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4-03-04 14:17 次阅读

冀会协[202417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务报表报备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备内容

根据上年度财务报表,事务所应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 事务所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业务收入表附表、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专项支出统计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中,“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专项支出统计表”和“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为新增统计表。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均需填报“专项支出统计表”。除此之外,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还需要填写“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和“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

事务所还需上传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三)具体要求

1.事务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向中注协、省级注协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 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 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 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销。

2.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 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 8 位,分所 12 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再次忘记密码,可通过绑定手机找回密码或联系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协助重置密 码。 

4.事务所用户登录后,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5.一般情况下,报表期初数根据上年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 提取。

6.事务所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项目自动提取行业管理 信息系统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

7.本年度新增报表或变动指标,请严格按照新的细化分类和 填报口径如实填写,特别是人才培养支出信息化支出指标。

8.业务收入表第 15 行和第 16 行大于 0 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9.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 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10.2023 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网络报备截至日期为325

11.撤销所应在申请撤销的同时,及时在系统中上报当年年度 财务信息,并及时告知省级注协,以便其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汇 总。

12.事务所在报备期间应定期登录系统查看省级注协审核数 据意见,以确保在报备时间结束前完成数据修改和上报。

13.对参加中注协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数据信息,中注协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核查。

二、其他事项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网址,或通过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www.cicpa.org.cn),单击“公众服务”中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即可访问。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靠右位置选择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原财务报表系统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二)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 Chrome、 Firefox 和 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三)2023年度我省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结束后,省注协将根据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于报备不实的事务所,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省注协财务联系人:石静,联系电话:0311-83939365如有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史航、刘浩然,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省注协财务群,群号:63219449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docx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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