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与部分省内院校共建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3-10-19 15:21 次阅读

冀会协﹝202393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中关于各级会计师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的精神,为推动行业与高校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吸引力,弥补行业后备人才不足问题,拟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征询有意向的院校及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建立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旨在探索会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共享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资源、提升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合作领域

   (一)行业方面

1.反馈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会计专业教育的意见、建议;

2.支持注协工作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在院校兼职教学;

3.向院校提供行业研究资料、出版物;

4.为教学研究提供行业数据资料等。

   (二)院校方面

1.承担行业研究课题;

2.向注协推荐老师担任访问研究员或帮助工作等。

   (三)合作开展

1.建立财会专业学生实习基地;

2.研究提出会计、审计、职业道德等核心课程的示范大纲等。

二、合作院校

序号

院校名称

所在地

1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2

石家庄铁道大学经管学院

石家庄

3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石家庄

4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石家庄

5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管学院

 

    三、拟申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1.注册地址在河北省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2.所内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3.会计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四、其他

请确定有意向的事务所于113日前将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注协继续教育部,pxb@hebicpa.org.cn,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附件: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