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5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行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行业继续教育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需要,中注协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印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注册会计师认真研究,于2021年9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省注协继续教育部。
联系人:张茜 吴亚洲
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83939370
电子邮箱:pxb@hebicpa.org.cn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2日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