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4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中关于“各级会计师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的精神及厅领导批示,为推动行业与高校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吸引力,弥补行业后备人才不足问题,拟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大学三方共同建立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并招募有意愿的事务所加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一)协会主导。三方联合办学,由协会主导,事务所、院校配合联动,目的是依托河北大学学科优势及实验室,为行业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协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事务所、院校主动对接、主动谋划、主动出击、耐心宣传,积极引导,杜绝有形无效。
(二)三方共赢。通过合作,实现三方软硬件优势互补、校企师资力量充分融合、共同开发应用型研究成果、实现院校教学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结合市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同时,解决行业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合作模式
(一)签署框架协议。三方共同签署《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拟签署2年有效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要求,开展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出台《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合作指导意见》,保障基地良性运转。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三方成立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建设、常规管理、项目合作、实习管理。
三、资金来源
设立实践基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具体由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进行管理,接受基地管理委员会的监管,经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支,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资金来源由合作三方分别出资;本着自愿原则,有意愿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未来人才发展需求及社会责任,自愿出资并进入基地管理委员会,参与实习基地后续建设及管理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要求
1.注册地址在河北省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2.所内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会计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对参与三方共建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协会将在网站公示并在事务所挂牌。
五、其他
请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于8月31日前,将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注协继续教育部,pxb@hebicpa.org.cn,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附件: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