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行业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3-03 02:02 次阅读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响应党中央号召,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现将自愿捐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党员自愿捐款组织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中统一扣缴的做法。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自愿多捐不限数额。

二、缴纳程序。为避免聚集,捐款不收现金,最好采取微信、支付宝或转账方式。各事务所党支部将收到的党员捐款登记造册,请于3月6日前上缴给市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辖区事务所党支部上缴省行业党委办公室。各市行业党委(党总支)将捐款及时全额上缴到各市委组织部,省行业党委办将捐款上缴省委组织部。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对党员每一笔捐款都要给党员本人开具中组部统一样式的捐款收据,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时将收据发给每一个捐款的党员。

三、资料报送。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涌现出的党员自愿捐款的典型事例,请及时报送。3月10日之前将辖区事务所党员自愿捐款情况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省行业党委办公室从3月4日开始每天下午三点前收集党员自愿捐款有关数据。

省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金艳淑 赵永冬,电话:0311—83939380   83939382

 附件:1.日报表-各市各单位捐款统计表

       2. 周报表-各地各单位新冠肺炎党费配套、使用和党员多交党费、捐款情况台账


 


 

中共河北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附件下载统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