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对河北赵都会计师事务所于红新、李彩霞、王有洲、朱丽娟及邯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王中洲等5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处理的通报

2020-01-08 10:14 次阅读

冀会协[2020]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因出具有重大执业质量问题报告,河北赵都会计师事务所于红新、李彩霞、王有洲、朱丽娟及邯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王中洲等5名注册会计师被省财政监督评价处移送省注协处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规定,经行业惩戒与维权委员会审理,省注协决定给予于红新、李彩霞、王有洲、朱丽娟、王中洲等5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处理。其所在事务所因同一重大问题,已被省财政厅分别给予暂停执业1年和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其违规报告的共同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群英、贾如海、刘丽娟、田利军、刘学刚也已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及专业胜任能力,严格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切实树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保证执业质量,提高执业水平,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