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9]6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省注协将于12月中旬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将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并下设继续教育委员会。为鼓励更多的优秀人员参与协会工作,决定选聘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或修订本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提交理事会表决;
(二)制定本委员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三)负责实施本委员会工作计划,每年就本委员会的计划实施情况向理事会提交书面年度总结报告;
(四)提出本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和撤换意见;
(五)审议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相关制度;
(六)研究分析我省注册会计师职业状况和胜任能力需求,提出并制定我省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办法;
(七)审议并监督协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八)加强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执业机构培训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九)开展行业继续教育的课题研究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与其他省市注协及海外行业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担任委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近3年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协会自律惩戒;
4、热心行业建设,年龄层次、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满足履行职责需要。
(二)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委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2、熟悉行业情况;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三、选聘方式
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11月21日前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快递或扫描报名表至培训部。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部。
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邮 箱:598280985@qq.com
四、其他
1、每名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委员会;
2、各所限报本委员会委员2名。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