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9]1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省直各单位、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冀会协[2011]99号)的有关规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1、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研究;
2、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研究;
3、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作用研究;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
5、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拓展问题研究;
6、注册会计师审计失真问题研究;
7、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建设问题研究;
8、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问题研究;
9、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运行机制研究;
10、新审计准则实施情况及影响研究;
11、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影响因素研究;
1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究;
13、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研究;
以上选题只是标注研究范围,可在相应范围内,结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自定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申报可以采取个人申请或联合申请的形式。联合申请的,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且应当选定1名课题负责人。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工作或研究经历;(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采取联合申请的,课题负责人须征得其他申请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联合申请的,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申报时间
研究课题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课题申请人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邮寄至省注协办公室,信封请注明“研究课题申报”;同时,将word文件格式的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iuf@hebicpa.org.cn,邮件主题处注明“研究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姓名)”字样。逾期不予受理。省注协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研究课题进行立项评审。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如已获立项即予撤销,并行业通报。
2、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冀会协[2011]99号),省注协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获准立项的研究课题项目评奖。奖励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四个等级,奖金数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
3、省注协将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评审工作。
联系人:陈梦佳
联系电话:0311-8393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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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