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缴纳个人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
2016年度以前注册的执业会员,每人缴纳个人会费1000元;2016年注册的执业会员, 按季度缴纳个人会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3月31日前)、750元(4月1日至6月30日)、500元(7月1日至9月30日)和250元(10月1日以后)。
二、缴纳方式
个人会费一律采取转账方式缴纳。请各事务所认真做好个人会费缴纳工作,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
账号:13050161500800000713
行号:105121061033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事务所务于年检前(各地事务所年检时间详见年检通知)将个人会费汇至省注协秘书处账户。
2、本次会费缴纳只缴纳个人会费,团体会费缴纳工作暂未安排,待中注协部署后另发通知。
3、省注协联系人:石静,电话:0311-83939365;财务群号:63219449。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