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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会费结余资金的通知

2016-07-22 14:54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要求,中注协将2016年会费结余资金返还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方式为:返还资金由中注协划拨地方注协,地方注协收到返还资金后,足额拨付至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会费返还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于726日前将付款账户信息(见附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省注协办公室财务。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务 石静 收

省注协联系人:石静;联系方式:0311-83939365

附件:事务所付款账户信息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