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5]9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75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一)团体会费:以2015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二)个人会费:2015年度以前注册的执业会员,每人缴纳个人会费1000元;2015年度注册的执业会员,按季度缴纳个人会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3月31日前)、750元(4月1日至6月30日)、500元(7月1日至9月30日)和250元(10月1日以后)。
团体会费、个人会费一律采取转账方式缴纳,精确到分。请各事务所于2016年度年检前完成会费缴纳工作,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开户银行:中行河北省分行
账号:1014 8272 9684
二、关于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会计报表
2015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
报送网址:http://cwbb.cicpa.org.cn。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3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需要修改密码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首先填写《事务所登录密码修改申请单》(附件2),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传真至省注协办公室财务,传真号:0311-83939365。省注协收到申请单后,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对密码进行初始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事务所。
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二)年检时报送资料
1、将网上填报的财务报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所有监事应在报表封面签字;合伙制(含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合伙人应在报表封面签字。未签字盖章的财务报表视为无效;
2、其他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求粘贴防伪标识或打印带有防伪码的封面);
3、业务报告清单(见附件1);
4、业务报告缺号报告说明。
(三)填报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清单。填录2015年度做的所有审计、年检、验资及基建工程预决算等审核报告。
2、业务报告缺号报告说明。填录业务报告清单时,应按文号顺序连续填写,凡有缺号的,另附缺号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填报时间
“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月6日,请各事务所务于年检前(各地事务所年检时间详见年检通知)完成2015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填报工作,同时相关纸质材料于年检时报送省注协财务。
三、其他事项
1、省注协财务联系人:石静,宋怀东,电话(传真):0311-83939365;
省注协财务群,群号:63219449。
2、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清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