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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4-08-01 15:52 次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组织:

为发挥青年文明号在网络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面向公众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青文字〔20145号),现将通知转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省级行业团组织要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发动广大行业青年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2.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本次活动中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积累和收集素材,积极创建和制作相关作品。

3.所有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次活动中均要做出微承诺,鼓励青年文明号集体创作微电影、微视频和微故事。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团委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微承诺以及其他宣传作品择优在相关媒体推介并进行宣传。

5.各省级行业团组织筛选、汇总本地区报送作品后,请于89日前将本地区作品并“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推荐作品汇总表(见团中央通知中附件)发送至中注协统战群工部。

联系人:于宗海      联系电话:010-88250259

电子邮箱:cicpa_tzqg@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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