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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寻找“最美青工”活动的通知

2013-08-23 17:07 次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
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青春建功中国梦”主题教
育实践活动,发现和推出一批爱岗敬业、奉献成长的一线行业青
年典型,按照共青团中央的部署和《“岗位技能促振兴 青春建功
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活动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3]15
号)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决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
    展寻找“最美青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挖掘、展示行业基层优秀青年典型,宣传他们诚信执业、
专业过硬、努力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品格,弘扬他

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努力圆梦的奋斗精神。引导广大行业青
年坚持不懈的以诚信品质作为工作和生活的稳固基石,铸就职业
精神,提升执业能力,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为实现
共同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同时不断增强行业基
层团的组织活力和组织影响。
     二、活动主题
    岗位技能促振兴 青春建功中国梦
    三、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0月
    四、活动对象
    35岁以下行业青年(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基本条件和标准
    1.“最美青工”应是在行业各级各类岗位能手比赛、领军人
才选拔、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行业青年。
    2.“最美青工”应坚守职业道德,具备娴熟的职业技能,在
岗位中钻研业务、苦练技能;应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
业、创新创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范;应具备
执着的职业梦想,是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在基层一线中建功立
业的追梦青年。
    3.注册会计师优先考虑。
    六、产生办法
    寻找“最美青工”通过分层发动、逐级推荐和青年自荐、他
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行业各级团组织要在本地区、本
单位广泛、深入挖掘和发现“最美青工”;另一方面,广大行业
青年也可采用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向本单位团组织和本地区行业
团组织推荐“最美青工”。
各省级行业团组织通过推荐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产
生1 名本地区的“最美青工”,并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最
美青工”候选人进行推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将开设寻
找“最美青工”活动专栏,发布候选人事迹材料、照片和微视
频等宣传内容,接受全国网络投票。投票采用每个IP 地址限投
一票的方式进行,根据全国网络投票数量和综合评议情况,最
终产生10 名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候选人,向共青团中
央推荐,参加全国“最美青工”的评选。
    七、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发动。各级行业团组织要充分借助层级化的团
组织管理体系和行业团组织力量,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广泛动
员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发现和寻找身边的“最美青
工”。充分利用各级行业团组织的微博、微信平台组织宣传、展
示工作,并对活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关注,扩大
活动影响面。
    2.抓好工作结合。各级行业团组织在开展寻找“最美青工”
活动时,要注重与“青春建功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工
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相关工作的带动作用,实现事半功倍的
效果。
    3.深入宣传报道。各级行业团组织要紧扣“岗位技能促振
兴 青春建功中国梦”的主题,做好寻找“最美青工”活动的宣
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手段,讲述“最美青工”追梦故事,展现“最美青工”奋斗足
迹,引导广大行业青年增强敬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立足岗
位,成长成才。
    4.时间安排。请各省级行业团组织在8 月30 日前完成本地
区的“最美青工”展示、选拔工作,并将1 名“最美青工”候选人名
单、个人事迹、照片、微视频等材料发送至中注协统战群工部。
9 月中旬至10 月中旬,团中央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
集中进行展播,并以网络投票和综合评议的方式,最终产生100 名
“最美青工”和10名特别关注“最美青工”,请各级行业团组织做好
投票活动组织工作。
中注协统战群工部 联系人:于宗海;联系电话:88250259;
电子邮箱:cicpa_tzqg@126.com
5.相关活动链接。
共青团中央“最美青工”活动官方网站:
http://edu.qq.com/zmqg
共青团中央“最美青工”活动官方微博:
http://t.qq.com/xzzmqg/(@最美青工)
共青团中央“最美青工”活动官方微信:公共账号搜索“最
美青工”
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活动官方微信:注册会计师行
业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