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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8-06 16:54 次阅读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号召,河北省民政厅决定以“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社区、到乡村、进老区帮扶”活动为载体,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认真开展我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制定了《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原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385

附件:

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号召,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社区、到乡村、进老区帮扶”活动为载体,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认真开展我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河北奋进崛起、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发扬务实为民思想,保持党员先进本色,使社会组织中的广大党员牢记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密切联系会员、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主动为会员、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服务;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之风,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牢记社会组织的任务和职能,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凝聚人心,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开展“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社区、到乡村、进老区帮扶” 活动。以扶贫济困、养老助老、捐资助学、脱贫致富、送医送药、科技下乡、献策发展、法律援助等公益慈善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帮扶活动。活动中一是坚持务求实效原则。办实事、讲实效,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为帮扶对象谋实利,让帮扶对象得实惠,不给帮扶对象添乱子,不给帮扶对象增负担,不损害帮扶对象利益。二是坚持雪中送炭原则。解帮扶对象之所难,济帮扶对象之所贫,缓帮扶对象之所急,援帮扶对象之所需,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少搞锦上添花的事。三是坚持尽力而为原则。能办大事就办大事,不能办大事就办小事;能办多件事,就办多件事,不能办多件事,就办一件事;有资金出资金,有技术出技术,有人力出人力,有物资出物资,各尽其力,各显神通。

开展“社会组织万名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社会组织万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从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帮扶群众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

开展“万家社会组织亿元公益慈善资金为民解困”活动。万家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类组织要深入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基层群众中,了解他们所想、所需、所盼,大力发掘社会组织中隐藏大量资金的优势,投入到扶贫济困、养老助老、捐资助学等活动中,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新贡献。

三、实施步骤

广大社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科学把握,循序渐进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全部内容。

(一) 学习教育阶段(710-731日)

落实“照镜子”要求。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干部、群众、找出自身差距、缺点。往“实”处照、往“深”处瞧、看到真容、找到短处,扪心自问工作是不是为民,工作是不是务实、工作是不是清廉。只有看到问题,找到缺点,才能修身正己。各社会组织安排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学习省委八届五次会议和全省动员大会精神,学习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近期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社会组织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形成调研报告。社会组织党员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深入会员、深入群众倾听意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做为查摆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二)查摆问题阶段(81-820日)

落实“正衣冠”的要求。把帽子戴正,把衣服整平。对党员干部而言,就是改正自身错误,弥补自身缺点,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群众的意愿,党章党纪的规定。正衣冠,能时刻提醒督促领导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使自己的行为更加符合道德和纪律的规范。社会组织的党员要搞好自查自纠,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情况。根据社会组织自查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掌握情况、群众反映情况,随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821-910日)

落实“洗洗澡”的要求。洗掉污垢,保持自身的清洁。如果把正衣冠比作自我批评的话,洗洗澡就是接受群众的批评和下属的批判,它是修正错误的苦口良药,是相互帮助的金玉良言。经常洗澡能使人防微杜渐,保证思想和作风的干净整洁。社会组织的党员在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四)整改落实阶段(911-930日)

落实“治治病”的要求。正视自身的不足和缺点,敢于剖析、敢于亮丑,找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完善自身的不足。党员干部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入剖析造成问题的主观原因,并在为群众服务的实践中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社会组织的党员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方案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上报登记管理机关。

四、组织领导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社会组织的党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组织领导。成立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古怀璞同志任组长,民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邓小社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陶仁田同志担任,民间组织管理局全体同志为成员,负责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监督。

落实责任。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深入一线加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各级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敢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本社会组织党员工作,积极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并做到见成效、出成果。

督促指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社会组织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全面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利用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河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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