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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学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2011-10-24 14:20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教学光盘已由中注协下发至各会计师事务所,请各所严格按照冀会协[2011]21号文件的要求,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通过教学光盘和教材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集中学习、研讨,对学习过程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所内不能达成共识的,以书面形式上报至省注协培训部,由省注协统一上报至中注协负责解释。

为保证各所组织培训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我省201211日新准则的全面顺利实施,11月下旬开始,协会将组织人员到所内进行检查、考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