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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的通知

2011-04-01 19:34 次阅读

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财创先办[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市各事务所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希望各事务所认真总结2010年公开承诺的经验,督促公开承诺的兑现,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立足本职工作实际,选择那些通过自身努力能够完成且能够产生积极社会效果的事项作出承诺,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