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会行党[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全体从业人员于
三、结合各项综合评价指标,寻找差距,改进工作,促进事务所稳定、协调、科学发展。
四、各事务所选派一名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以上人员具体负责本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将本所负责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方式报各督导组联系人。
第一组
联系人:赵翠云、闫 晗
联系电话:83939377
负责地区:石家庄辖区
第二组
联系人:刘建军、刘 斌
联系电话:83939383
负责地区: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廊坊
第三组
联系人:郭 冉、范金龙
联系电话:83939385
负责地区:保定、秦皇岛、唐山、张家口、承德
附件:会行党〔2010〕23号-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219.239.196.200/tztg/201009/t20100925_26029.html)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