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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

2010-10-11 00:53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会行党[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015前完成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学习培训工作。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全体从业人员于1110前完成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填报工作。

    三、结合各项综合评价指标,寻找差距,改进工作,促进事务所稳定、协调、科学发展。

    四、各事务所选派一名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以上人员具体负责本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工作,并于1012日前将本所负责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方式报各督导组联系人。

第一组

联系人:赵翠云、闫 

联系电话:83939377

负责地区:石家庄辖区

第二组

联系人:刘建军、刘 

联系电话:83939383

负责地区: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廊坊

第三组

联系人:郭  冉、范金龙

联系电话:83939385

负责地区:保定、秦皇岛、唐山、张家口、承德

附件:会行党〔201023-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219.239.196.200/tztg/201009/t20100925_26029.html

 

 

 

                 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