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收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等有关情况的通知》(会行党办【2010】1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发现、培养、推荐行业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开展行业参政议政的渠道,我们将组织开展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会计师事务所党外人士信息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党外代表人士分布情况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和掌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和参政议政情况。
(一)已加入各民主党派;
(二)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做出突出贡献,拟作为党外代表人士予以推荐的无党派人士。
二、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市掌握的情况,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人士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上报省行业党办(相关人员信息请以电子版格式上报)。
三、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请上注协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加盖所里公章后上报省行业党办。
联系人:金艳淑,联系电话:0311—83939380,
传 真:0311—83939380,电子邮箱:hbzxdj@hebicpa.org.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