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省注协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于2009年12月21-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现将会议决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议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关于2009年12月21日-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修订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有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委员会的组成”中“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省注协2名,会计师事务所7名”改为“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省注协3名,会计师事务所7名。”
(二)“四、委员会的运作规则”中“(四)为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必须经三分之二(含本数)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改为“(四)为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必须经三分之二(不含本数)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二、增补赵翠云为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