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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8-17 17:06 次阅读

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行业石家庄辖区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人事档案在协会存管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工程类)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现任初级职称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职称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现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

三、材料的领取:申报高(中)级职称需呈报的材料及要求说明一并到省注协人事代理部领取。

四、申报费用:中级称职170元,高级职称370元。

五、申报时间:2009817-26日。

六、联系人:金艳淑  电话83939380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到省注协人事代理部领取相关资料并按相关要求办理申报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