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资办〔2009〕11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09年度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根据《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05〕7号)和《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国资〔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原则,请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并有意向参加省国资委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河北省国资委2009年度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加盖本事务所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后,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送到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审计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进行2009年度河北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工作的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并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 李瑞红 0311-87902540
贾春喜 0311-87903225
传真电话:0311-87902726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7号新时代大酒店2210房间
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jcx@hbsa.gov.cn
河北省国资委
2009年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事务所分类: 类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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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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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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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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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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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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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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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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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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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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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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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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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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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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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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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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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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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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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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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风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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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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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责任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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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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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名称 |
主营业务收入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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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最近三年期间,没有因为执业质量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保证本表所填列内容全部属实。 主任会计师签名、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009年 月 日 | |||
经审核本表填列内容属实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 2009年 月 日 |
注:1、本表各项数字均以2008年12月31日为准填列;
2、本表一式三份,国资委一份、注协一份、留存一份;
3、本表有关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一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