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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度河北省政府国资委财务审计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2008-01-14 14:57 次阅读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08年度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按照《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05〕7号)和《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国资〔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原则,请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并有意向参加省政府国资委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加盖本事务所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后,请于2008年1月18日前报送到省政府国资委统计评价审计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进行2008年度河北省政府国资委财务审计工作备选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311-87902540
传真电话:0311-87902726
联系人:李瑞红
基本情况表电子文档传到电子邮箱:jsys@hbsa.gov.cn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