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新颁布的验资准则、指南而修订完成的验资工作底稿已印制完成,已订购、付款的会计师事务所即日起可以领取验资工作底稿。
鉴于2007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即将开始,请已订购验资底稿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石家庄市区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好于年检时一并办理领取验资底稿事宜。
特此通知。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