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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交纳会费及上报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01-05 16:58 次阅读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06年度会费交纳及上报会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费交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团体会费按本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执业会员个人会费每人每年按1000元交纳,2006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会费减半交纳。同时,每位执业会员交年检费100元。


二、会计报表及相关要求


1、报送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监事会报告;


2、报送方式:会计报表一律采用纸化和网络一并报送的方式;


3、报送时间: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本机构参加年检之前完成会费交纳及会计报表网上报送工作,否则将推迟其执业机构年检;


4、各执业机构于2007年1月10日后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www.cas.org.cn/),在该网站 “相关下载”区域内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财务报表汇总应用系统”下载并安装。各执业机构用户名、密码为2005年提供的相关信息,2006年新成立的评估机构的用户名、密码需向省评协办公室询问;


5、纸化报表一律采用A4纸,所有会计报表均需从财务报表汇总应用系统上打印出来,封面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6、报送会计报表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7、2006年由原兼营评估机构分设成立为新的专营评估机构的,需同时上报分立前、分立后的纸式会计报表,网络报送数据为分立前、后合计数。


三、会费交纳尽量采取银行电汇方式进行。


为避免给缴费工作带来不便,汇缴前请将执业会员人数核对清楚,年检时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开 户  名称: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秘书处


开   户   行:建行新华路东支行


帐     号:13001615408050502194


联 系 人:曹丽娟


联系电话:0311—87898656


传    真:0311--87890656


            


二ОО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代码表
附件2:资产负债表
附件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件4: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附件5:机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