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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期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2006-11-13 08:48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培训方案》(冀会协[2006]75号)的部署,定于11月下旬在石家庄市举办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框架和意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1311号——存货监盘。讲解人:李万军,准则起草组成员,河北省注协副秘书长。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讲解人:唐建华,中注协标准部主任。

(三)风险审计中了解与应对准则运用研究(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讲解人:李晓慧,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四)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准则运用研究(审计准则第1331号);比较数据准则运用研究(审计准则第1511号)。讲解人:李晓慧,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1602号——验资。讲解人:李钰,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二、      培训对象

部门经理及执业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

2006年11月24日至28日,23日报到,29日疏散。

四、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76号中京大酒店,火车站乘1路、5路公交车北国商城站下车,西行500米即到。酒店联系电话:85116996,联系人:张经理。

五、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班人员必须提前将培训内容预习一遍,带着问题学,争取培训结束后基本学通弄懂。培训班上将严格考勤制度并严格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需补习并参加补考。鉴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一书已经下发,学员需自带,本次培训班只印发相关的教学讲义。

六、培训费用

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总计每人1000元;市内人员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以不住宿,单收培训费每人300元。

七、报名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11月15日前报名。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由各事务所信息员在协会网页“后续教育——网上报名”栏目统一报名。有特殊原因的也可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事务所选派3—4名,在20人以下(含20)的选派1—2人。学员需持本人后续教育证书办理报到手续。

培训部联系电话:0311-87895426

传真:0311-87874002

Email:pxb@hebicpa.org.cn

附件:第二期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  执业准则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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