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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注会行业队伍规模与素质双提升

2015-12-17 09:25 次阅读

来源:中国会计报 2015-12-11

编者按:五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断推进诚信建设、会员管理、考试制度完善、准则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和新业务拓展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自本期开始,本报将连续推出“十二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成就巡礼。本期内容的关键词为会员管理和服务。

 

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对行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五代会以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持续加强对会员和事务所管理,推动行业会员规模稳步扩大,对注会行业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同时不断完善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机制,打造百家信息行业品牌。

非执业会员已占“半壁江山”

2011年到2015年间,中注协从各方面加强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管理,效果显著。

中注协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规定,每年组织各地注协进行有重点、有措施、有督促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

2011年到2012年,中注协要求各地注协依据年检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检查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等的任职资格情况。在鼓励事务所自纠自查的同时,中注协还加强实地检查的力度。2013年到2015年,中注协结合行业发展新情况和行业管理新特点,进一步要求各地对于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和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合伙人(股东),全部进行实地检查。同时,中注协要求各地以年检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整合会员管理。通过严格监督检查,2011年到2014年,全国共清理(不予通过)不合格注册会计师9374人,暂缓通过9857人;四年间全国注册会计师年检总体通过率分别为96.36%96.20%94.20%93.74%。其中,2014年不予通过4119人、不予通过率6.26%,均创历史新高。严格的注册管理,有效净化了行业队伍,确保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胜任能力的持续保持,提高了行业的诚信水平。

同时,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制度进行了创新和延伸,建立了合伙人(股东)任职资格审核制度。

2011年,中注协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24号令制发《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拟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情况、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等出具证明。截至2014年底,各省级注协均已依据财政部24号令及中注协指导意见开展了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出具证明工作,同时还创新开展了为新增合伙人(股东)出具证明工作。2012年到2014年间,各地方注协出具合伙人(股东)证明数量分别为2000余份、2046份、1384份,其中2013年的出具证明率为89%2014年为90%。此外,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中注协持续研究行业注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为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行业准入制度统一修订做好准备。2013年,中注协加强与各相关方面沟通与联系,赴地方调研,总结各地注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先后完成事务所招投标入围情况、事务所“带病合并”情况、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情况、会员管理制度完善及其他注册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报告。2014年,中注协组织各地开展行业注册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完成了对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等在内的注册管理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汇总整理各地注协开展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工作情况,编发《2013-2014年各地注协出具合伙人(股东)证明工作情况通报》。

在非执业会员管理方面,2011年到2012年间,中注协组织各地注协开展了换发新版会员证书工作。两年多时间内,累计有8万多非执业会员换发了新的会员证,同时也更新了会员注册登记信息。2013年起,中注协通过简化流程、协同工作、扩大宣传、完善服务等多种方式,每年都组织各地注协开展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入会工作;开展了征集非执业会员信息、建立对口单位非执业会员联系人制度、为非执业会员提供期刊资料等工作,探索发展非执业会员途径;强化对中央单位非执业会员和海外会员的服务,规范海外会员入会登记、年检、政策咨询、出具相关证明等工作流程,每年为500名左右对口联系中央单位的非执业会员提供免费年检、赠阅资料、更新信息等服务,同时研究和探索规范中注协会员管理体制与服务机制。

2011年到2014年间,中注协新增会员20457人,其中非执业会员17910人,占87.55%90%以上为考试全科合格考生。可以看出,中注协推动非执业会员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管理方面,2010年和2015年,中注协组织完成评选两批、共计1442名中注协资深会员。2010年,中注协完成推荐了7名中注协名誉会员。

截至2015930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350家,中注协个人会员213376名,其中:执业会员101125人,非执业会员112251人,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员535人。会员总数突破20万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双双突破10万人,会员数量创历史新高。

通过近五年各级注协的共同努力,非执业会员入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20146月起,非执业会员数量已超过执业会员,占据中注协会员“半壁江山”。

综合评价和百家排名制度不断完善

为反映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从2003年起,中注协借鉴国际惯例,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综合评价前百家事务所信息。2011年至2015年间,综合评价工作经历了两次重大改进,在推动行业党建、扩大行业社会影响、促进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按照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综合评价工作由原来5+8项指标、主要面向大规模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体系改建成拥有4个模块、各模块各有15个方面、365项指标、面向全体事务所的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要求,综合评价工作精简完善为一个模块、10个方面、200个指标的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系统;2015年,又对百家排名计算公式进行了完善。相应地,中注协于201120142015年三次修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依据《综合评价办法》,中注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确认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公布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信息。编制百家排名时体现的是事务所业务收入、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处罚和惩戒情况等3类指标,其中,综合评价其他指标是指除了业务收入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以外的指标,包括事务所基本情况、内部治理、执业质量等指标,各具体指标均有不同分值,经加权计算得出综合评价其他指标总分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百家排名工作,总体情况平稳,社会及行业反响积极。但也有部分事务所反映,按目前的评分办法,收入指标占比权重过大,其他指标作用弱化,这种情况在排名靠前的事务所中尤为突出。

对此,中注协组织数据统计分析领域专家对计算过程进行了专题研究,聘请了数学专家指导,对办法进行修改:第一,以对数尺度变换方法的计算公式替代现有公式,计算得出业务收入指标得分;第二,业务收入指标和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得分均为1000分;第三,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收入按5%的比例折算计入业务收入指标得分。经过修改,目前的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总得分中,收入指标不再具有压倒性的作用,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和惩戒扣分效果体现更加充分。

综合评价和百家排名制度实施13年来,已成为中注协实施行业管理的有效抓手和工作品牌,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行业影响和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但从2012年到2015年间中注协的研究和实践情况看,对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水平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机制进行统一科学评价并进行分类管理,是一个需要多方面支持配合、基于完备有效技术系统之上的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国际难题。对照行业“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通过综合评价工作“全面推动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内部机制的加强”的目标,中注协已经初步完成了指标项目设置简化、综合评价系统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部分联通、前百家排名指标项目及排名计算公式更加科学合理等工作,工作成果得到了业内外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