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注协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推广使用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的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河北省注协正式在全省范围内运行电子防伪标识业务报备系统,所有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承办的鉴证类和非鉴证类业务,只要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对外签发的业务报告,均应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网站“业务报备系统”中进行业务报备,获取防伪验证编码,打印带有防伪二维码和防伪底纹的业务报告封面。此系统的正式运行,对打击出具违法虚假审计报告,加强事务所内部管理将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