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中注协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是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为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服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机遇和空间。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业务的技术指导,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拓展需求,中注协启动了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起草工作,经调研、起草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以新《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规定为依据,分七个章节,对包括绩效评价业务的承接、计划评价工作和编制评价方案、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IT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和编写评价报告、质量控制等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阐述,突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特性,特别是方案的编写、数据收集技术、证据的类型和特征等方面,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这一工作提供指导。
中注协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该指引文本作进一步完善后定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