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中注协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年12月11日、12月30日和2010年1月15日,中注协分别发布了第一批九项、第二批十项和第三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近日,中注协发布了第四批九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3月3日。
本次发布的九项征求意见稿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时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征求意见稿)》。
中注协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审计准则计划于2010年6月正式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