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财政部党组印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指导工作的通知》(财党[2009]26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会计事务所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关工作,并在10月18日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了动员。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27号)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的要求,经研究并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成立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负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由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任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军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司长余蔚平、财政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曲永兰、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办公室主任由陈毓圭同志兼任。
指导小组将派出五个巡回指导组,对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典型。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党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党组的做法,组建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要把地方党委加强领导与上级部门加强指导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