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自2005年7月1日以来,河南省96%的会计师事务所与省注协签下一纸协议,保证在今后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时不摘低价竞争。.
“目前中介行业的低价竞争,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审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毕治军如是说。
在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河南省注协结合当地实际物价水平规定:在参与招标审计业务时.业务报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并不得低于河南省相关业务服务成本。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下的,为现行收费标准的65%左右;资产规模10亿元——50亿元的.为现行收费标准的60%左右:资产规模50亿元以上的,一般不低干现行收费标准的55%。
毕治军补充说,“这些指标是经过省注协工作人员历时一年的调研才确定下来的,基本代表了河南审计收费成本的平均水平。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收费还应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预期利润。”
在河南省注协下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暂行规定》中记者看到: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审计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投标承接和执行审计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不得利用减少业务投入、简化审计程序等手段降低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虚报和夸大自身的资格、能力,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投标。‘
另据河南省注协介绍,作为低价竞争的受害者,会计师事务所本身对签署协议表现得非常积极.从通知发出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全省共296家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本协议(各市事务所与各市注协签订,省管所与省注协签订),占全省事务所总数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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