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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CPA考试欧洲考区开始报名

2007-05-22 15:43 次阅读

5月14日,《中国税务报》以“CPA考试欧洲考区开始报名”为题,对中注协发布《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来自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消息,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开始了。

凡具备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2.具有中国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4.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凡已报名参加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欧洲考区的考试。同时,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已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书人员,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目。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报名日期为2007年5月10日至7月31日之间。报名方式可以采取网络报名,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或者由考试代理机构即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代理报名,这三种方式任选其一。考试时间是2007年11月16日至18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试题文字使用中文简体字,答题应使用中文(简、繁体不限)。考试地点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