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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新的管理机制已正式运行

2005-09-22 15:18 次阅读

9月1日,省财政厅企业处和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及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体制的通知》(冀财办[2005]67号)和《关于建立资产评估待业管理工作盍程序的通知》(冀财办[2005]68号)的规定和要求,就资产评估机构行政管理职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交接。

自9月1日起,省财政厅企业处和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正式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冀财办[2005]67号)和《关于建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运转程序的通知》(冀财办[2005]6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运转。

省财政厅企业处负责贯彻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准则、规则,结合本省实际,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资产评估分支机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变更和终止的审批;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负责对违法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处罚;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负责对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管理;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与管理;对会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惩戒;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省财政厅企业处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