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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09-07 13:48 次阅读

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行业石家庄辖区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工程类、卫生类、水利类、美术类)(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现任初级职称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职称

(1)         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现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

二、  申报高(中)级职称需呈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3、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统一贴在评审表内《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中;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论著);

10、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请各申报单位接文后,到省注协人事代理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于9月15前将有关材料报省注协人事代理部。

 

 

                   

 

 

 

二OO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