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1月1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指导意见》。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转发了该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分局、外汇管理部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保障实施,同时要求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不得在该指导意见之外另行制定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指导意见》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既满足了外汇监管需要,也满足了会员执业的需要,有效解决了外汇管理特殊要求与行业执业规范之间的矛盾。为使全省注册会计师全面、详细了解文件规定,做好外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定于4月19日至21日在石家庄市北方大厦举办外汇年检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注协专家、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和业内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国家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外汇收支情况表编制原理;
2.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指导意见;
3.外币业务一般核算及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口径折算;
4.外资企业日常外汇业务及外汇收支情况表编制。
二、 参加人员
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业务人员。
三、 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19日至21日,18日报到,22日返程。
地点: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北方大厦。
四、 费用
食宿费每人每天110元,培训费200元。
五、 报名事宜
为提高培训效率,加强工作的计划性,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报名,务于4月11日前采用网上报名、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部。
电话:0311-7895426
传真:0311-7874002
联系人:刘强 徐芳
六、 接站安排与乘车路线
1.4月18日在火车站定时接站。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5点,在车站停车场接站,有“北方大厦注协会议”接站标志。
2.出站北行(右转)到中山路口乘31路公交车可直达北方大厦。从车站打车到目的地约14元左右。高速公路石家庄北口下约500米即到。
七、 其他
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需带后续教育培训证书。2004年新批准的尚未办理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带一张一寸证照(黑白、彩色均可)。
附件:外汇年检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外汇年检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到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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