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8]97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刘丽平等6人转为非执业会员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注册会计师刘丽平等6人转为非执业会员。
接文后,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转非执业会员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
转非执业会员名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衡水分所:刘丽平
石家庄中之燕会计师事务所:李爱华
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杨 静
保定佳和会计师事务所:付 玉
清河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马海沫
河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刘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