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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9-12-30 11:03 次阅读

各设区市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会行党[200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内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认识,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力争2009年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党的组织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覆盖。确保20102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建立党组织。

二、切实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各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各设区市行业党组织要负直接责任,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所在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地要在20091230日前,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情况(含:基本情况、党建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计划、措施等上报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并每周上报该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进展情况表。

联系人:武丽君 金艳淑    

联系电话:83939381 83939380(含传真)    

电子信箱:hbzxdj@hebicpa.org.cn

附件: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代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