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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赵敏等7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2017-04-24 13:38 次阅读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赵敏等7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7520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424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师娜娜

河北中君汇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檀立杰

承德正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闫建德

保定永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北中盛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亚青

衡水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艳红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4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