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范海娇等14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范海娇 马士柳 王 鑫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杨国玉 王 佳 曹立灵 赵 康 韩家晓
石家庄康帕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仓基刚
石家庄成长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甘书君 茹 群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史立新
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耿海燕
廊坊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新龙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