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6]79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刘海娟等7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海娟等7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6年11月25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刘海娟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卜文霞 张 凤 杨险英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志红
任丘市利华会计师事务所
王海明 刘艳梅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