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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刘海娟等7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2016-10-27 15:21 次阅读

冀会协[2016]79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刘海娟等7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海娟等7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61125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1026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刘海娟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卜文霞 杨险英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志红

任丘市利华会计师事务所

王海明 刘艳梅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