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彭濡等14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你所接文后,于2016年4月20日前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彭 濡
石家庄洪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李 桐
承德顺诚会计师事务所:贺晓净 陈为民
秦皇岛吉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曹凤利
河北中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龙凤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渤海分所:叶 林
邢台同和会计师事务所:李海波 赵瑞霞
邯郸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李儒彬 胡秀芳 周爱民 张海翠
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叶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