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孙艾兰等3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批准以上人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6年3月15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中君汇信源会计师事务所:孙艾兰
石家庄御德会计师事务所:何丽鹏
河北蓝天会计师事务所:高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