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强等7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批准以上人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9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勤越会计师事务所:李 强 路会杰 张京京
承德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潘慧娟
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德分所:高铁军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邢台分所:孙秀莉
秦皇岛求实会计师事务所:焦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