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付小明等6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批准以上人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5年12月15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石家庄顺捷会计师事务所:付小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秦皇岛分所:于志娟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唐山分所:兰 侠 付大军 王 丹
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杨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