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曹永梅等5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5年10月9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9月9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石家庄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曹永梅
石家庄中基会计师事务所:张红伟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邢台分所:王红敏
唐山明正会计师事务所:包彩兰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郝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