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王志峰等12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5年7月10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王志峰 宋 鹏 余其东
河北天润会计师事务所:韩胜冬
河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赵贵菊 李 梁 张彦花 龙朝华
廊坊华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柴雨丰 贾金标
北京中咨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张冬群
邯郸易达会计师事务所:李红珍